《缀珍录:18 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记
引
固然,中华帝国后期的王朝更迭并没有冲击到女性问学的轨迹。这条轨迹从明朝后期开始似乎一直在稳定地上升,并未受到明清易代的任何影响。然而,如果把问题集中于社会性别上,就会发现清军入关标志着一个文化的断层,随着清朝掌握政权,社会性别关系也发生了转变。从这个角度看,清朝时期的社会性别关系史,标志着自晚明以来传统的破裂,这迫使我们重新评价满族的认同与价值在清朝社会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
换句话说,就女性的学问本身而言,清朝建立对此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当我们审视盛清时期女性的学问在社会与文化生活中的角色时就将发现,满洲的统治并不仅仅意味着又一次的「改朝换代」。相反,盛清自身是中国妇女史上一个独特的时间段,一系列的历史条件使得它自成一体,而区别于之前的晚明时期。
将妇女置于历史分析的中心:
- Joan Kelly:「女性确曾有过一个文艺复兴时代吗?」
- 本书:女性确曾有过一个盛清时期吗?
社会性别
壹。清朝国家政策对女性与家庭的介入:
- 旌表节妇制度。反「殉死」的实用主义考量:盛清的节妇典范从殉死烈女调整为忍苦守节的贤妇
- 禁止女艺人在官署表演
- 豁贱为良制度
- 《大清律》:保障正妻地位,严格强奸定义,保护家庭单位,父母拥有对女儿的生杀予夺权
- 社会福利设施:育婴堂,普济堂,寡妇收容机构
- 缠足禁令:
遭到实质性抵制 。汉族家庭拒绝服从,而满族妇女以「花盆底」模仿小脚外观,形成颇具讽刺意味的文化逆流。作者提出,盛清时期缠足的社会意涵已从晚明的情欲符号转变为社会体面的标志,这一语义转变或可解释为何汉儒对缠足的批评恰恰在此时兴起。
贰。复古思潮与「关于妇女的论战」(querelle des femmes):
- 18 世纪考据学的兴起使学者重新发现古代杰出知识女性的形象
- 章学诚专文论述妇学传统,论证他所认为的古代女性「问学」传统已经失落
- 汉代并无旌表节妇之制,从而对清廷推崇的节妇崇拜形成隐性批判
古代才女形象在盛清形成了一种道德批判资源 :「托身于至高至洁的学问里……的女作家们,此时正在日益意识到自己品德的影响力」,男性学者借援古代女学问家来批判现实中汲汲功名的腐败风气,由此触发了一场蔓延至江南士大夫生活圈各个层面的「关于妇女的论战」
叁。人口统计学:
- 人口爆炸,死亡率下降,婚姻率轻微上扬,女性生存机会整体改善
- 「婚姻资源紧缺」的结构性特征贯穿帝国晚期始终,致使「绝大部分的女性一到人类女性的生理结构勉强可以容许的年龄便开始结婚生育子女」
- 富裕宗族生育率提高,社会保障机构扩展,使得对女性的「社会投资」在盛清时期显著增加,有才学的女孩成为大户人家「无形资产」
- 人口迁移与流动:
- 男性离家使得女性的守贞与「静」德愈加受到推崇,留守的妻母承担起家庭经济管理的全部责任
- 旅途中的性消费市场随之扩张
肆。盛清阶层壁垒的松动对女性具有的非对称影响:男性雇工阶层的法律地位因 1788 年律令改革而提升,但女奴的买卖始终处于官府监管之外,以「白契」运作,缺乏法律保障。e.g. 袭人「我又比不得是你这里的家生子儿,一家子都在别处,独我一个人在这里,怎么是个了局?」
人生历程
性别化的人生量度: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以 7 年为女性生命节律单位,8 年为男性单位,这一差异在制度层面构造了男女不同步的衰老时间表。女性 35 岁始衰、49 岁绝经;男性 40 岁方始衰老,64 岁方至「齿牙动摇」。
士族男子的人生历程:洪亮吉《百年篇》。少年凌云之志被科举竞争、债务、声色生涯一步步侵蚀。男子的人生历程因此呈现出两个相互对立的女性世界:
士族女子的人生历程:
- 髫龄:七虚岁换牙,头发结成抓髻,开始与兄弟分开教育。缠足。与世隔绝,温馨闲适的闺阁生活。「她们可以潜心钻研、阅读、写作、绘画、练习书法和音乐、缝纫、刺绣、与闺中友伴呢喃私语。在很多世代书香的家庭,早慧的女儿是父亲的宠儿,也是母亲和兄弟姊妹们切磋学问的对象和温慰感情的伴侣。」
- 笄礼:十五虚岁及笄,兆示适宜出嫁。从青春期到婚姻的转变对女性极为突兀;男子按惯例可纵情声色,生于同一家庭的女子却自幼受训压抑欲望。
- 婚姻:新娘坐在遮盖严密的花轿中抵达一个陌生家庭,与从未谋面的男人共寝。婆母的苛刻、妯娌的嫉妒、丈夫的缺席,加之平均需等待六年以上方能有子,使新嫁娘陷入深重孤立。女仆(多从娘家来)往往成为已婚妇女唯一可以推心置腹的对象。
- 盐米生涯:文学爱好暂置一旁,取而代之的是管账、监仆、操办宴饮、教导子女、孝顺婆母。
- 疾病:疾病在女作家笔下既是身体现象,也是精神退隐与情感表达的合法空间。大病初愈的诗作则偶然呈现出一种从禁锢感中短暂解脱的轻盈。
衰老:最大转折点 。她从生育劳作与侍奉义务中解脱,升任婆母,开始追求个人精神生活。这与男性在同一年龄段仍处于仕途高峰形成对照。虔信实践:对身体与欲望的主动掌控,对漫长生育生涯的象征性超越。- 死亡:父母三年孝期,出嫁后公婆三年孝期,父母一年孝期。已经嫁为人妇的她们没有权利为娘家父母兄弟姐妹的亡故而大悲大恸。民人家庭的葬礼上妇女的哭丧歌:从属口头文学的传统,疏离儒家礼仪的父系家族纽带。
写作
盛清时期的两种才女模式 —— 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和以「正始」为己任的女教师 —— 可以用这种方式取得和谐。但是她们的权威却源于她们身上表现出的自相矛盾。二者都证实了女人更胜于男子,二者都表达出在审美上最强的权威性,前者是感情的,后者是道德的。非凡的女诗人,无论是哪一种,都托身在这两类形象中,而且被塑造成为男性能够理解的形式。
但对于女诗人本身来说,诗人的才华和妻子的明智却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年轻的天才用她们的诗将自己与即将别离的母家亲人永久地联结起来,从而愈发惹起读者的怜爱。成熟的妻子则用她们的笔批评这个世界:科举考试竞争的激烈、疾病的残酷与生死的无常,还有无情的丈夫、懒惰的女佣。但是正如 Lila Abu-Lughod 提醒我们的那样,诗不是纯粹的注解,诗是一种创作,诗人也是艺术家。恽珠文集中的女诗人,袁枚诗评中的女才子,以及那些把自己的诗载入盛清这部史册上的妻子和女神童,她们都是以写作这种行为作为最强烈表现方式的富有创造力的艺术家。她们用诗塑造了她们的时代,从《诗经》汲取灵感,又利用儒家说教来使她们的声音加重分量。
写作的性别困境:既然无法参加科举,女性为何而写作?
对于一些盛清时代的学者,复古运动中发掘出的两种经典形象 ——
章学诚《妇学》:
- 古代「妇学」有其独立的经典传统,源于《周礼》中女官的制度性地位。
- 妇学传统在六朝以后被诗歌写作所取代,女性误以男性的学习标准为己任。女性真正的写作空间应当是道德的、历史的,而非抒情的。《国风》情歌实为男性拟作(驳「孔子删诗」论)。
- 女性应在闺阁之内以道德言辞影响公众,而非以诗人身份公开发声。
袁枚「性灵论」:
- 理想的女性写作体现在早慧才女的真情流露:「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 他欣赏的是感性的、稚气未脱的、情感纯真的女诗人,尤其钟情少年才俊。
- 心理、生理上的脆弱和创造力的旺盛形成对比。
恽珠《国朝闺秀正始集》:
- 不同于章学诚将诗歌与妇学对立,恽珠认为女性的
学术权威 正寓于诗歌写作之中。 - 不同于袁枚将女性诗才美化为感性天赋,恽珠认为才华与美德在女性诗歌中相映成辉、缺一不可。妇女诗歌同样是她们
道德权威 的最真实和最完整的写照。 - 《国朝闺秀正始集》编选标准「性情淑贞、音律和雅为最」是对盛清闺秀理念的经典阐述,而非对任何一方男性话语的简单接受。
女性写作的实践形态:家庭网络中的诗歌交流:
- 「母教」:母亲课子(曹锡淑,陆锡熊),母亲课女(梁兰漪),母亲传承家学(张藻,毕沅)
- 父女之间:父亲以培养儿子的方式教育女儿,兼含深情与困惑(闻璞);揭示了父亲对女儿才华的期待与社会规范之间的根本张力
- 姐弟/兄妹之间:学术知己关系(刘琬怀与弟),离别诗(戴兰英与兄)
- 姐妹之间:出嫁别离引发的持续诗歌往来
- 夫妻之间:琴瑟和鸣,妻子诗才往往超过丈夫(金逸,吴若云)
- 母子之间:激励儿子科举的送行诗(张因),安慰落第儿子的诗(李含章)
妇女写作的这些意义,无论对于男性还是女性,在中国的历史上恐怕都曾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过。但是在盛清时期,它们却构成了男性与女性都试图去解决的有关存在和哲学的问题。男人们发现了两种方式,可以一面赞赏和支持女性的写作,一面又与女作家保持距离。
但即使在他们小心规定的这两种角色之内,女作家仍然构成威胁。盛清时期的女作家,无论她是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还是重视德行的女教师,都代表着士族家庭男性所经受的某种特定形式的社会压力。女儿们可以从竞争激烈的政治生活中暂时解脱和喘息,但是她们迟早要嫁人和离家。妻子被指望着成为家庭经济的保障者和忠言的提供者,但她们常常过于求全责备。母亲们在道德上具有权威,却要在严教与溺爱、惩罚与母爱之间权衡轻重: 严教和惩罚可以保证未来的成功;而放纵与溺爱却预示着最终的失败。
娱乐
如柳如是般的女子在盛清再无法找到了。
闺秀与艺妓的边界建构(晚明流动 => 盛清界限分明)。
清廷政策对青楼业的结构性影响:
- 1651 年:命令宫廷乐机构以太监取代女乐
- 1659 年:终结宫廷豢养女乐的历史
- 1673 年:禁止省级和地方官员在迎春仪式上雇用女乐表演 => 扬州等地的官妓制度陆续废除
- 1729 年:雍正正式废除教坊司,以乐部取代
官方对艺妓的压制产生了反效果:从官方机构被驱逐的乐户转入民间商业市场,官方场合的禁令反而促使官员转向民间寻求娱乐,无意间为商业性色情交易「颁发了执照」。更重要的是,国家从上层官方圈子取缔艺妓合法地位,「在无意间增强了受过教育的士族妇女作为妻子的道德权威性」。昔日艺妓的职能与其所占有的审美与政治空间被闺秀正当地接管。
清廷豁贱为良的政策为艺妓提供了有限的向上流动路径。「从良」(被纳为妾)是离开青楼的主要合法途径,但法令规定官员不得纳妓为妾,意味着艺妓只能依附于缺乏政治保护的富商财主,反而使其处境更加脆弱。
工作
盛清关于女性劳动(织)的政策:
- 显性目标:提高农村家庭生产力,缓冲季节性经济波动
- 隐性目标:稳固税收基础,塑造家庭价值观
清廷通过象征性仪典将这一政策意图制度化:嫘祖祭祀仪式由皇后亲自主持,从 1742 年起在乾隆专门修建的神殿中举行,将皇家的道德垂范与养蚕劳动的推广融为一体。
纺织劳动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道德身份的标志性实践。正如周凯将女性从事家庭手工业与其贞节直接挂钩:「妇人无事,以蚕织为事……余力足以自食,而心始贞。」将织布与守贞并置,揭示出这套话语的真实意图是将女性的身体与劳动双重固定于家庭空间之内。
「所有女性都应劳动」这一普遍规范之下的等级体系:
- 士族闺秀:刺绣,需要明亮洁净的房间、丫鬟服侍,双手平滑细嫩(「刺绣」兼具着纯洁的道德象征,身份标志与性爱意涵)
- 稍高阶层:养蚕缫丝,拥有劳动空间和余力
- 中等阶层:纺棉,家庭无力置织机或养蚕资金
- 贫困阶层:昏暗拥挤的场所,粗糙的材料,织帽,席子
丝绸与棉布的象征性差异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等级:嫘祖(丝绸保护神)是皇后、天上女神;黄道婆(棉纺发明者)是童养媳出身的贫穷女道士。保护神的身份本身即编码了劳动的阶层价值。
盛清长江下游已形成高度分工的双层经济体系。农户妇女生产「妇机布」供自用和当地市场,熟练男性技工生产「腰机布」供应高端消费者。丝织业中的账房体系通过中间人控制百台以上织机,由男工操作;女性被限定于劳动密集的养蚕、缫丝等环节,且分散在家庭内部,组织力弱。换言之,现实的「蚕桑之事」实为低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与官样文章中的高调颂扬相去甚远。
- 正面影响:女性劳动的经济价值提升可能降低了穷困家庭的女婴溺死率,使更多女孩得以成长;妻子的技艺与能力使她成为家庭经济的关键合作者。
- 结构性代价:「男耕女织」一词已沦为说教,熟练男织工占据高报酬端,而将低技术、低报酬工作留给妇女,女性在经济上的机会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更为减少。
- 清朝官员与农村大家族家长的同盟关系制造的文化束缚,导致工业化前夕可供使用的妇女进入工厂的人数下降,是清朝未能完成工业化转型的重要结构性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