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神经干预

强制性神经干预 (mandatory neurointerventions) 是否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我们需要强制性神经干预!
  • 比监禁成本更低
  • 在降低再犯率方面更有效
  • 更人道:被监禁的犯罪者将失去一切人际关系,职业发展,兴趣爱好;而接受神经干预的犯罪者仍能够保持这些
🤬反对一:强制性神经干预侵犯了犯罪者的自主性 (autonomy)

=> 回应一:监禁对自主性的干预要严重得多。它阻碍了犯罪者的许多自主性追求;如果监禁是可以接受的自主性干预,那么强制性神经干预也应当是可以接受的。
=> 回应二:注意,许多犯罪行为并非源于自主的理性决策,而源于暴力冲动与本能欲望 —— 神经干预与其说是侵犯了犯罪者的自主性,不如说是恢复了他们的自主性

🤬反对二:强制性神经干预侵犯了犯罪者的身体自主 (bodily autonomy),而监禁不会。监禁仅仅限制人的自由,并且这可以通过惩罚理论加以正当化。而强制性神经干预侵犯了一个人决定其身体内部发生什么的权利。身体自主权是一种更严格 (stringent) 的权利。

=> 质疑:身体自主权真的比自由权更严格吗?

🤬反对三:强制性神经干预侵犯了犯罪者的心灵整全 (mental integrity)。神经干预无疑会影响犯罪者的心智,操纵其欲望,甚至导致人格的改变。这种方式的侵入性实在太强,无法用任何惩罚理论加以正当化。

=> 回应一:我们常常听到「坐牢改变了我」,监禁不是同样会干预犯罪者的心灵整全吗?此外,从威慑与勒戒理论来看,惩罚的目的不正是要改变犯罪者的人格吗?我们希望犯罪者不再有实施犯罪的欲望,那么,为什么神经干预就是不可接受的?

=> 回应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是一直在干预他人的欲望和心理状态吗?这样做真的有听上去那么严重吗?

非强制性神经干预

为犯罪者提供以神经干预作为替代惩罚的选择。

=> 质疑:犯罪者的自主是否能得到尊重?

  • 足够知情
  • 理性
  • 未遭受胁迫
  • 有足够多的选择 (sufficient range of options):如果我的选择只有被打一针和去蹲大牢,这样的选择真的是自主的吗?

=> 回应:不要忘记他们原来只有监禁一个选择!提供替代惩罚实际上是增加了选择范围,增加了自主。